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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1-20 11:49

广西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占比近七成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感谢组织的教育,我完全接受处理意见,改正错误,认真工作……”去年下半年,鹿寨县中渡镇朝阳村党委书记韦某某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民政部门向已死亡村民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235元,受到诫勉谈话。他反省错误,在此后的工作中积极履职,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赢得群众认可。
  2019年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把“四种形态”贯穿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实现精准监督执纪,提升问责质效,推动形成扶贫领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占比分别为69.99%、28.11%、1.35%、0.55%,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有效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在扶贫领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达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
  谁违纪违法,就严查快处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委、政府、扶贫责任部门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紧盯扶贫项目资金落实等关键环节、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关键领域,紧盯县里的权、乡村的情、村里的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责不到位,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不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9年,全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397件,党纪政务处分5399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严肃查处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潘文辉插手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收受164万元好处费问题,贺州市平桂区扶贫办原主任刘继业伙同他人骗取、侵吞119万元扶贫资金及收受90万元好处费问题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此外,强化案件质量审查。出台案件审理质量检查工作办法,对扶贫领域案件质量进行常态化检查,共抽查市、县456件扶贫领域案件,对存在偏轻偏软问题案件,责令限期纠正。出台全区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的工作办法,对54个贫困县扶贫领域案件上提一级审理,全区共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件536件,推动市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案件查办责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从源头上防止处理“偏轻偏软”问题。(记者/王春楠 通讯员/李明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