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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林波 发布时间:2022-12-24 10:3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习近平总书记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三个务必”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来,就是要激励全党全社会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依靠顽强斗争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们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工作实质是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作斗争。迈进新征程,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初心、提升斗争本领,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思想上的总开关。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纪检监察机关干的是打铁的活,必须先把自己锤炼成铁打的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理想信念就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把握其所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守为民初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注重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入手,抓专项、促治理、保民生。紧盯乡村振兴政策、项目、资金,深化“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室组地”联动等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惠民惠农政策措施、资金落实到位。聚焦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养老社保、安全生产、药品安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六项行动”。持续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认真把握不同地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突破、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提高斗争本领。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许多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强,业务性强、专业性也很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思践悟中增长才干、锤炼品格、真正练就“铁打身”、干好“铁打活”。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全员培训质量,持续深入开展“学纪法、促规范、提质量”活动,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党内法律法规、纪法实操实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通过自办培训班等形式,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机制,不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强化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以案代训、以巡代训、跟班轮训、驻村锻炼等形式加强年轻干部的锻炼,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作者系百色市田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