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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回访教育激励干部再出发 当好乡村振兴领头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丽 发布时间:2022-03-28 08:14

今年3月甘蔗榨季进入尾声,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黄卢村种蔗收入近40万元,实现增收盈利。“感谢组织对我从轻处理,我将更加努力和乡亲们一起干好。”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黄某说。此前,黄某作为村糖料蔗示范园负责人,因管理不善,使集体经济遭受损失。县纪委监委查明,黄某在前期非主观性错误,未谋取私利,后期主动作为、积极止损。县纪委监委适用容错纠错机制处置,决定对黄某免予党纪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激励效应,是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重要抓手。自治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运用容错纠错、澄清事实等举措,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担当、敢作为。2021年全区在专项监督工作中,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76人,完成回访教育2491人。

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广西积极探索推出容错纠错办法,制定容错纠错正负面清单,以批评教育、正面引导为主,防止问责过泛过滥导致干部扛着问责、背着黄牌开展工作。

蒙山县汉豪乡金垌村村委为丰富群众生活建设了一个篮球场,但是建成后发现无法正常使用。镇纪委调查认定,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因为缺乏经验技术,导致建成的篮球场不符合标准成了摆设,但是他们并没有从中谋取私利,经上级批准予以容错免责,仅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自治区纪委监委把澄清正名作为专项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聚焦教育鼓劲,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行动,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查出存在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上访户,采取批评教育、党纪处分等措施,释放出“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实现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有机统一。

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教育对症下药、关心关爱,有效激励被问责干部再鼓劲、再出发。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办原副主任黎培科三年前受处分后一度迷茫,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多次登门鼓劲:“你在脱贫攻坚中作出贡献,在乡村振兴中也一定能有所作为。”黎培科和同事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174个行政村集体收入全部超5万元。黎培科有为有位,去年7月被提拔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去年以来,该市回访受处分人员640人次,16名被问责、受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其中5人担任“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