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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做实新进干部培训 双导师抓好传帮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贝为超 李丽 蒙湛 发布时间:2021-05-31 09:13

“笔录制作、调取证据应注意这些细节和事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第十审查调查室主任温益华作为专题导师,分享交流办案经验和收获。

聆听讲堂的50名新进干部,是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导师制”培养对象。开展新进干部“导师制”培养工作,是自治区纪委监委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积极探索。在“导师制”培养模式中,新进干部所在部门按照“谁分管联系、谁担任导师”原则,安排“一对一”日常导师,负责日常传帮带;组织部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重点,从培训师资和业务骨干中安排“一对多”专题导师,负责定期专题辅导。

“设置日常导师、专题导师‘双导师制’,既抓日常传帮带,又抓专题重点,双管齐下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水平。”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永达说。

日常导师主要通过帮带思想、帮带工作、帮带业务、帮带作风,抓好系统性培养、经常性传帮带。得益于日常导师的培养,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干部欧孟府快速适应岗位要求,在参与开展广西某国有林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调研督导工作时,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件,推动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200多万元。

专题导师则是通过开展辅导需求调研、业务专题辅导、短期跟班帮带、集中研讨交流,具体抓好针对性辅导、专业性提升。自治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新进干部李清泉就“谈话突破”这个重点请专题导师韦怡强作专题辅导。去年9月,在对反映某监督对象的问题线索开展初核过程中,李清泉直接参与对一名关键证人的谈话,按照专题导师传授的本领找准了谈话方向,最终获得关键证据材料。

“我们对新进干部及‘导师制’培养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推动‘导师制’培养工作走深走实。”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组织部门以每月跟踪了解、季度访谈反馈、半年调研推进、一年总结鉴定方式,动态掌握和督导推动“导师制”工作机制有效运转。所在部门对导师和新进干部传帮带工作进行评价,由组织部对工作结果进行鉴定并备案。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交流调配、评优评先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推动“导师制”培养工作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