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疏于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工作中没能绷紧纪律这根弦,一心想为大家谋福利,没想到成了集体违规。”在收到处分决定后,百色市田阳区那坡镇敢亮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懊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2019年的一次巡察说起。当年3月,田阳区委第五巡察组正在对那坡镇敢亮村相关台账巡察时,一份“敢亮村2018年村干办公经费分配表”的会议记录,引起巡察组的注意。
“办公经费是专款专用,怎会分配到村干手上?”巡察组组长察觉其中的猫腻。
巡察组分两路立即开展核查,一路前往那坡镇人民政府查阅2017年至2019年下拨到敢亮村办公经费台账资料,另一路到银行调取银行账户流水账。调查发现,该村委账户确实在8月存在支出1.5万的账单。
“银行交易明细显示,2018年8月取出1.5万办公经费,请你如实说明这笔款项的具体用途。”调查组找到黄某等5名干部进行谈话。
“由于几年来村里事情较多,大家经常加班加点,每次开展工作都是开自己的车,为了‘补偿’大家,想着给大家发点补助,而且用这笔钱是经过村里集体会议研究的,村民代表都签了字,手续齐全的呀!这也算违纪?”在谈话初期,黄某等人并没有意识到错误。
“办公经费是专款专用,工作辛苦、压力大、待遇低,从来不是挪用公款的理由。集体决策的本意,是通过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汇聚集体的智慧,作出更好的决策,绝非让‘集体决策’成为违法乱纪的‘护身符’。”调查组人员一席话,让黄某等人哑口无言。
在铁的证据和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面前,黄某等5人承认了私分办公经费的违纪问题,并主动上缴违纪款。最终,村支书黄某、村主任农某、文书黄某、计生专干岑某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等处分,妇联主席农某被诫勉谈话。(百色市田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