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是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平陆运河建设的主战场,该市纪委监委把监督保障平陆运河建设作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的有力抓手,聚焦项目建设堵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推动打造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黎小兰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加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抓手。聚焦重大项目,强化政治监督,既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现实检验。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的方向指引和赋予广西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西部陆海新通道)使命任务,把护航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助力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以具体求深入,监督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政治监督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重大项目建设的政治监督,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任务不明确、措施不深入,监督就容易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效。必须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紧扣职责、见人见事,把工作落到具体责任、具体规划、具体政策、具体措施、具体成效上,确保建设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明确监督任务。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政治监督,不能大而化之、笼而统之,重点是选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本地重抓力推、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近年来,为支持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党中央给予广西极大政策扶持,部署实施一大批重大项目。广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省一主题”政治监督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取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等106个重大项目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清单,明确6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出台《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指引》,建立专班专抓、清单管理、协调联动、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六项工作机制,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形成上下“一张网”的监督格局。
聚焦监督重点。具体任务明确后,就要解决重大项目“监督什么”的问题。必须结合被监督地区、单位及重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方案,将监督重点细化、实化、具体化。广西围绕推动重大项目建成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明确具体监督内容,把是否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是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是否履行程序合规合法审批和开展招投标,是否增加或变相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等作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纠正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治偏差和政治偏向。
完善监督模式。重大项目建设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应该监督什么、采取什么方式监督,必须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广西在平陆运河建设监督中,探索了对重大项目的“147”监督模式,即建立一套“室组地企”和审计、监理等多方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工程合同和廉洁合同同步签订、技术交底与廉洁交底同步开展、质量监督和廉洁监督同步进行、项目工程和廉洁工程同步验收的“四同步”监督标准体系,明确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招投标、施工、变更、工程验收、资金拨付7个重点环节的标准化监督流程,整合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等力量,驻扎项目一线前置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实现嵌入式、具体化监督,督促解决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以精准求实效,打通重大项目建设堵点淤点难点
开展政治监督,重在精准,难也在精准。必须强化精准思维,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推动监督、办案、治理贯通起来,形成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的有效机制,不断清除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拦路虎”“绊脚石”。
紧盯责任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起着关键作用。必须强化监督,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形成凝心聚力抓项目促发展的生动局面。广西把监督导向放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担当领导责任上,开展增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实效试点,探索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切实防范和纠治“一言堂”“新形象工程”、工作敷衍塞责等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造福一方百姓。
紧盯权力运行,开展专项整治。重大项目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廉洁风险高,尤其是决策、招投标、项目管理等重点环节,谋私贪腐问题易发多发,必须紧盯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发挥监督一点、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作用。广西结合重大项目政治监督,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基建工程和招投标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交通、水利、住建、市政等基建工程领域,深入整治脱离实际乱决策乱作为、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中标后违规变更中标内容、签订阴阳合同、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项目、违规增加工程量、低中高结等突出问题,督促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全链条监管,有力维护风清气正的项目建设环境。
紧盯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案件。办案是最直接、最有力的监督。加强政治监督,必须狠抓办案不放松,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阻断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广西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重中之重,紧扣重大项目建设重点环节和重大风险,从严查处基建工程和招投标腐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斩断伸向重大项目的“黑手”,严肃查处了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吴炜,玉林市委原书记莫桦,自治区发改委原主任黄方方,交通运输厅原厅长陈鸿起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督促有关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以常态促长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重大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领域广,政治监督必须强化系统观念,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全过程、全周期监督,以常态求长效、以长效促长治。
强化思想教育。树立教育在先、警示在前的理念,把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作为打造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
深化协同联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监督、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审计、财会、统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化“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发挥驻发改、工信、交通、国资等派驻机构作用,灵活运用会议监督、明察暗访、专项监督、驻点监督、巡视巡察等方式,抓细抓实重大项目建设日常监督,一季一检查、半年一小结、年终回头看,保持监督常在、震慑常在。
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等制度机制,“督、改、治”一体推进,定期收集监督情况,分析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监督建议函,督促举一反三,查改风险隐患,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管治理,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源头治理的监督完整链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