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建设站干部韦建华违规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韦建华在2009年5月至2013年6月担任田州镇建设站干部期间,主要负责收集田州镇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危房改造材料归档、危房改造建设的监督、验收、核验、资金拨付等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替换他人身份信息以及银行账户的手段,分别以韦某兰、黄某珍、卢某、农某琼、雷某文、苏某等6人的个人信息及银行账户申请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人民币125800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7月,韦建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在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对本系统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持续深入开展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扶贫专项资金的排查,切实保障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的安全使用,惠及广大群众。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群众,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