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7-28 16:20来源:田阳区纪检监察网

现将我区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百色市田阳区那满镇新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潘明山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和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

潘明山在2012年至2013年担任那满镇新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那满镇政府开展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茅草树皮房改造、危房改造补助款66000元和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8600元,共计人民币74600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7月,潘明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退缴47000元,剩余部分尚在追缴。

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管理和监督工作抓实抓牢,严厉惩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基层的“微腐败”,从严从实审查调查,把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流向的跟踪监督作为监督执纪的主线,做到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执纪跟进到哪里,不留“盲点”和“死角”, 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