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4-26 17:05来源:田阳区纪检监察网

现将我县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田阳县那坡镇弄初村原党支部委员、20组原组长马绍结挪用本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问题

2012年以来,马绍结在担任田阳县那坡镇弄初村敢红屯20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金1.1137万元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9年8月,马绍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二、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山口屯村民小组原组长杨海堂挪用本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问题

杨海堂在担任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山口屯组长期间,于2012年至2013年间截留挪用本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金0.7249万元用于修建自家住房。2019年12月,杨海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基层群众利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组织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住法纪底线、永葆初心本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