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田阳县那满镇水利站原副站长陆雄飞收取危改“辛苦费”问题。
陆雄飞在担任田阳县那满镇水利站副站长、驻百敢村工作队员期间,在帮助群众办理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收取危房改造“辛苦费”共计36500元,其中:2012年向那满镇百敢村黄某强等3户农户收取危房改造“辛苦费”共计3500元;2013年1月,收受那满镇百敢村乐讲屯组长班某宁从12户危改户收来的危房改造“辛苦费”33000元。陆雄飞收受的“辛苦费”36500元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3月陆雄飞受到开除党籍、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岗位等级由高级工降为初级工),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履行好各项惠民资金的监管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履行职责,要时刻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要求,切实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抢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